四川龙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对本公司环境信息予以公示,主包括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自行监测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成都龙鸟公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成都郫县小微企业创新园,于2016年9月14日更名为四川龙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原郫县安德川菜产业园区厂房建设公路交安设施设备及智能立体式垂直循环停车设备整体搬迁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年产护栏27万米和2000台智能立体垂直循环停车设备生产线。
污染物名称:
废水:生活污水
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边角料、铁屑、废砂轮片、焊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槽液(脱脂剂和陶化剂)、废活性炭、废原料桶。
排放形式:
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带水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切割粉尘、电焊废气有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喷塑房粉尘收集后回用。烘房废气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有组织排放。
执行标准:
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
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固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
自行监测:
委托四川省坤泰环境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KT(202009)检(308)号。
(1)废水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总排口处所监测废水指标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及pH范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中表面涂装行业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自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带水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1)切割粉尘、电焊废气:通过水喷淋设施净化后,经20m排气筒排放。
(2)打磨粉尘: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
(3)喷塑房粉尘:粉尘经引风机进入旋风除尘器收集后回用。
(4)烘房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喷塑颗粒加热挥发出来的少量有机废气,通过UV光氧设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20m排气筒后达标排放。
(5)食堂油烟: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20m排气筒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主要机器设备运行及运输车辆往来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建筑隔声、及时维修以及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铁屑、废砂轮片、焊渣、餐厨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铁屑、焊渣、废砂轮片外售废旧回收公司;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公司回收处置(现交由成都龙腾天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槽液(脱脂剂和陶化剂)、废活性炭、废原料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现交由四川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